|
Post by xyz2700 on Jan 31, 2024 5:10:13 GMT -5
信托担保具有债权性质时,不能归类为资本资产。因此,高等法院第三小组裁定,在司法追偿的情况下,在信托担保中的债权或应收账款转让方面,不可能推翻(即使是部分推翻)所谓的银行锁定。债务人公司借出的贷款。 在此案中,一家银行要求对戈亚斯法院的裁决进行改革,该裁决决定解除银行锁定,该锁定阻止一家正在接受司法追偿的计算机公司访问银行账户及其中持有的金额。 TJ-GO 的决定是基于该公司声称这些价值是其运营所必需的重要资本资产,并且使用银行锁可能会损害司法追偿程序。 在向STJ提出的上诉中,该银行对这一决定提出质疑,指出应收账款信托转让所产生的信贷将属于破产外,并且不会受到司法追偿的影响,因为它不构成资本资产。 对于合议庭来说,法律并没有授权司法追偿法院阻止受信债权人直接向被追偿公司的债务人清偿其债权。 报告员 Marco Aurélio Bellizze 部长表示,要被定性为资本资产,资产必须是有形的(动产或不动产),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并且必须为公司所有。 根据该部长的说法,第 11,101/05 号法律虽然明确排除了房地产或动产信托所有者职位持有人的信用不受司法恢复的影响,但它强调对商业活动发展至关重要的资本资产将在保护期内仍由回收公司拥有,称为停留期。 该部长表示:“如果在信托基础上转移 Whatsapp 号码数据 的信贷可以被视为资本资产,那么在停留期结束时将资产返还给受托债权人的法律要求 将绝对落空。” 他解释说,使用信托担保信用,无论其目的如何,“除了扭曲‘资本货物’的真正目的外,它还完全破坏了信托担保本身,最终授权规避法律命令,该命令明确排除了债权人、信托财产持有人免受司法追偿的影响”。 对于贝利兹来说,在分析的案例中,信托担保所依据的信用权的性质意味着它不能被归类为资本资产。因此,根据报告员的说法,“将信托指定为抵押品的信贷完全从这一概念中删除,正如在本案中,与债务人所借贷款的抵押品所提供的信贷的信托转让有关的情况一样”。 这是因为,通过对动产或信用证券的权利的信托转让,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作为抵押品——这将允许金融机构直接占有信贷或接收信贷。直接从第三方付款。 在批准重建银行锁的上诉时,部长强调:“可以得出结论, 我们不是在处理资本资产,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并没有授权司法追回法院阻止受托债权人直接向被追偿公司的债务人偿还其信用,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所谓的银行锁定”。 来自 STJ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
|